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是根据患者病情制订的诊疗计划,是护士执行各项治疗的依据
医嘱由医生护士共同完成
医嘱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法庭证据
《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已没有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之分,患方可以复印所有的病历资料
发生纠纷的病历中任何一个地方(包括医嘱)被发现作假,整份病历就会失去法律效力,医疗机构就会被直接推定有错—负全责
医嘱根据其有效时间和下达途径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书面医嘱、口头医嘱等口头医嘱、电子医嘱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长期备用医嘱、临时备用医嘱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一般仅执行一次
包括诊断性的一次性检查、处置、临时用药
有的临时医嘱限定执行时间,如会诊、手术、检验、X线摄片及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如阿托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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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转科、死亡等列入临时医嘱
临床工作中经常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危重患者抢救来不及下达电子医嘱;医生正在做操作或手术无法下达电子医嘱,而患者又急需处理;患者突然出现病情变化,医生不能立即到达现场给患者紧急处理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医生可以使用口头医嘱
建立与完善医护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对此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医生准确的下达,护士复述一便,医护双方确认无误,双重检查,护士执行
护士执行后将相关物品留存
(药物、安瓿、药瓶等,待抢救结束后核查)
护士将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时记录于抢救记录本中
抢救结束后,医师根据抢救记录本内补开电子医嘱,医嘱时间应为执行时间
1、建立执行医嘱制度
对使用口头医嘱的局限性要有正确的认识,突出抢救时的急需,而不是整个抢救过程和所有的抢救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