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推荐)审批表申报(推荐)单位:申报(推荐)时间:年月日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盖早)年月日(盖章)年月曰(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曰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盖早)年月日(盖章)年月曰(盖早)年月日(盖章)年月日就业部门(盖早)年月日社会保险部门(盖章)年月曰区县(自治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曰(盖早)年月日(盖章)年月曰(盖早)年月日(盖章)年月曰重庆市协调劳动关糸二方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曰(盖早)年月日(盖章)年月曰备注注:申报或推荐时,请同时附《重庆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评表》(在附件 2 后对应打分)附件 1重庆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试行)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渝委发〔2011〕39 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从 2013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一、劳动规章制度健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劳动规章制度健全,并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依法进行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二、劳动用工规范依法招用职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职工名册健全
职工队伍相对稳定
三、工资分配合理工资分配决定、水平调整机制健全,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协调
本企业职工最低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线职工年收入增长水平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依法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
三、积极履行社保和福利法律义务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按月告知职工
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福利费
四、严格执行休息休假规定严格执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