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建设框架协兴仁县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稿)贵州•兴仁2015 年 10 月2兴仁县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建设框架协议(建议稿)甲方: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以下简称:丙方)为了加快兴仁县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就兴仁县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一、合作项目兴仁县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具体建设项目为:(1)兴仁工业园巴铃重工区煤炭运输专线(总长 9
4 千米,宽24 米,总投资约 4
3 亿元)、巴铃重工区供水一期工程项目(包括打鱼凼提水工程、棕树坪水厂、重工区供水管网,总投资约 2
4 亿元)、巴铃重工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 0
8 亿元);(2)锦江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场平及道路工程(总投资 2 亿元);(3)西北环线改造升级(总投资约);(4)兴仁县教育园区道路工程及土地收储项目(总投资约)
(2)建设内容、规模、工期:具体根据签订的分项目施工合同确定
-2-(3)项目总投资:总融资建设资金约亿元
项目实行招投标、监理和审计制度,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征地拆迁费用、勘察设计费用、监理费用、工程建设等费用计入工程总投资
(4)项目合作模式:上述建设项目,甲方提供相关融资资料给丙方,丙方为甲方进行融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融资资金到位后,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启动项目建设
二、项目融资1、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500 万元,履约保证金打入到甲方指定账户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融资条件,并经丙方审批部门初步审核通过后,甲方与丙方就融资事宜另行签订融资协议,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