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评家制度1、会员评家活动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
每年至少评议一次
会员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2、会员评家活动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
3、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 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4、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 并就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一人一票),根据测评结果分为满意、 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 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
满意率高于 80%、且不满意率低于 10%的,为民主测评满意
满意和基本满意之和高于60%的,为民主测评基本满意
不满意率高于40%的,为民主测评不满意
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
5、会员评家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 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
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 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一、加强财务管理,贯彻执行财务工作,为群众、为生产服务
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其物质保证作用;二、遵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讨论编制财务计划和预、决算
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走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三、督促检查和帮助工会小组、车间工会,做好会费收缴工作,按时收缴工会经费;四、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和现金(上级核定数),按时间矿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五、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六、协助有关人员健全工会财产,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统登记工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