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企业工程最低价中标的利弊探析摘要:建设工程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文章对低价中标的利弊进行了探析,并针对这些利弊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招标;施工企业;建筑业 目前,“最低价中标”在一些地方工程施工招标中已被普遍采纳。最低价中标法作为一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国际工程招投标中的常用招标方法,在理论上来说也是最优先考虑的建筑工程招标方法。美国是国际上采纳最低价中标法历史最长、最有实践经验的国家。由于最低中标方法也有它自身的弊端,首先它是以完善的市场机制为应用前提条件的,所以美国在应用此办法的初期也曾遇到过诸如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低价低质等不少问题,美国现在应用的最低价中标法,也是经过长期的探究逐步形成了低价中标的保证措施,完善了其所实施的最低价中标法的合理性,确保了其应用的最低价中标法而非单纯意义上的价格最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加速了建筑企业深化国际市场的力度,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招标方法。目前,在国内建筑市场中工程最低价中标已经成为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有利于完善招投标工作、控制建设投资规模、让建筑市场同国际经济接轨。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最低价中标给施工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还处于成长期,在这个领域许多现存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以及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践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最低价中标现象的普遍化,逐渐演变成了“低价大比拼”,许多低价中标的工程往往是中标价低于实际工程成本价,市场“供小于求”的现状,使得众多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在“最低价中标”的势头下做出了“最低价抢标”的无奈抉择。这就阻碍了正常的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阻碍了建筑市场的良性健康进展。 一、工程低价中标对建筑市场及施工企业进展有利的方面 虽然我国建筑业的建设工程低价中标方法属于起步阶段,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无序的竞争和进展,在法律规范全面实行招投标、控制工程造价和促进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的作用,也为施工企业的进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最低价中标有利于法律规范招投标 在以往最低价中标未普及时的工程招标、投标和评标程序中,建设单位通常采纳综合评分的办法,即对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标底和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这种综合评分方法虽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等优点,但是不可避开的是,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人为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