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单位应该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本案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中,承包方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赔偿建设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本案争议焦点:争议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是上诉人造成的 , 上诉人魏保吉应否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已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钱款,被告应严格根据合同履行义务。虽然被告已经履行了合同大部分义务,但根据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的安全鉴定结论,其履行的劳务存在重大瑕疵,并导致原告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告作为承包施工方有保证房屋质量安全的责任,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法院予以支持。二审法院认为:二层主体经鉴定“二层墙体轴线后移,房屋中斜,二层墙体砌筑在一层的预制板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这种过错普通人均能认识到系施工人员过错造成。故上诉人上诉称造成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建筑材料所致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 lawyernew@163.com )。一、案件来源邓州市人民法院(2024)邓法民初字第 783 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南民一终字第 540 号 本案例分析撰写过程中,作者为了凸显拟讨论的问题,对案例文字做了必要的删减。如需了解该案例全貌,请阅读该案例判决书原文。二、基本案情 2024 年 11 月,原告乔荣三在邓州市汲滩镇马集购买地皮,由被告魏保吉给其施工建筑上三下三两层楼房一座,双方协商该工程包工不包料,包括主体、粉刷、地坪等各项在内,每平方米工钱按 90元计算。房屋建成后因原告邻居阻拦被告魏保吉未对房屋进行粉刷。原告乔荣三称房屋存在漏水、墙体弯曲等多重质量问题。经原告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请,法院委托南阳市房建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该房进行了质量鉴定,鉴定结论认定该房屋砌体及屋面砼板质量不合格,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建议二层折除重建,预估费用 5 万元。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 5 万元;鉴定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