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施工单位的考核实施办法为加强施工现场工程建设管理的力度,确保建设方、监理方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队伍稳定、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及总分包之间的配合管理达到满意效果,并考虑法律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回访保修行为,制定以下考核实施办法:一、考评小组组长:公司分管领导成员:工程部、总工室和审计合约部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二、考核分类及实施办法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指标的考核通过每个月 25 日左右和各种不定期的检查及平常考评小组成员的工作记录、其它会议、评比等进行,由考评小组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负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进行检查、测量,按相应规定的计分方法进行计分;其它各项考核指标由考评小组根据当月的各项考核记载、检查、资料统计,根据本考核实施办法每月予以评分
每个施工单位各项考核指标的最终考核得分按其被考核期内的平均值计算,并结合项目竣工验收及其后续相关情况,确定考核实得分对应的计付百分率来进行相应款项的支付
应付工程结算总价款=按实际完成工程结算总价×(1-3
5%)+∑(考核指标×考核计付百分率)退还履约保证金数额=∑(某履约保证金数额×该项考核计付百分率)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分以下八个方面:1、工程施工质量⑴ 工程施工质量考核指标为工程结算总价的 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⑵ 质量考核分实测和目测两部分: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实测部分得分+目测部分得分)/检查考核次数① 实测部分(满分 40 分)A、每月检查前由考评小组确定检查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和位置(检查过的位置不再重复检查),检查标准均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执行,检查表格采纳法律规范统一用表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编制的表格
B、计分方法:某分部(或分项)应得分=40/发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