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方案LF工程名称:大庆市红岗区重点高中二期工程建设单位:大庆市红岗区城建大项目管理办监理单位:大庆市励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 制:审 批:日 期:2024 年 3 月 1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国和环境保护法》、《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等国家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本法。 第二条 为健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监控机制,法律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把的有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追求的方向和目标。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是为了仔细贯彻落实《黑龙江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行规定》及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能在监督、监控基础上,健全各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管理工作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促进施工,生产建设的进行。第四条 监督员任职条件(一)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要求1、文化程度、专业及相关知识要求a.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b.具有 3 年(一般 3 年)以上专业工作和管理实际工作经验。c.具有被监督项目的一般专业知识,熟悉其工艺流程。2、能力要求a.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b.能够独立完成健康、安全于环境管理各基日常工作,能综合分析监督队伍的实际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c.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根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及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d.能够识别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方法采纳过程的固有风险和危害,能够及时识别出体系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提出合理化控制措施。第二章 监督管理办法第 1 条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性,给予警告、通报、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并按有关规定扣分,积分情况纳入年终安全奖考核。第 2 条 在每月的监测总结会上,将对当月的监督检查情况予以通报。第 3 条 处罚规定(一)警告发后三人次违章或检查中相同部位累计三处以下不合格(含三次)者给受检单位提出现场警告。(警告一次扣 10 分) (二)通报或罚款1、发生超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