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组织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要点: 1、施工组织设计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中,必须按规定明确具备上岗条件的专职安全员,并按建设部规定,每年集中培训 40 h,考试合格
2、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执行有关规定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① 及时性
工程施工前要求要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若有特别情况来不及编制完整的,也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
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安全措施一经确认,各级人员必须仔细贯彻执行,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
否则,发生工伤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假如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工伤事故,要追究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专业性较强项目的具体内容,并明确这些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方案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是指: ① 脚手架工程 ②施工用电 ③基坑支护 ④模板工程 ⑤起重吊装作业 ⑥塔吊 ⑦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4、特别工程必须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特别工程有: ① 深基础工程(如沉箱、扩底桩工程) ② 高大塔类构筑物(如水塔、烟囱、冷切塔、电视发射塔等) ③ 爆破工程 ④ 拆除工程 ⑤ 大型吊装工程 ⑥ 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的模板工程 5、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季节性施工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有: ① 雨季安全技术措(防触电措施、防雷击措施、脚手架及模扳塔吊等防风倒塌措施、马道及安全通道爬梯作业面等防滑措施、现场防火措施、防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