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队管理制度为了适应项目部的全面进展和生产的需要,根据北京市建委和总包、甲方对外埠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外埠施工队伍的强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知名度,更好地把外管工作纳入到系统化管理的轨道上来,特制定本管理条例:1、施工现场和楼层内不得居住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居住在生活区内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严格执行领料手续,实行限额领料,材料进出场手续必须齐全
4、项目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施工队进行合法用工检查,如有私招乱雇、安插串户、违章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人、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一经查出按每人 500 元对该队进行罚款,并限期清退出场
5、凡在我项目担负施工任务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有效的进京资格证书,具备完备的入场手续,并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一切义务,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进场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各种工种要求配套,根据工程的进展,确保劳动力充足,以适应生产的需要
6、施工队进场后必须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根据治安消防之规定对外埠队进行教育,做到人人懂法,凡打架斗殴者一次罚款 1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 可报司法部门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打架斗殴造成的损失费由责任方承担,项目部概不负责
7、施工队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须到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体检(费用自理),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炊事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确保个人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对所用的炊具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食物中毒
如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处以50—500 元的罚款,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部一概不承担
8、各施工人员必须提高文明施工意识,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严格按定额要求的工作内容去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必须无条件的按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去做,不准向项目部索取任何费用,施工队不服从项目管理的,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