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目 录第 1 章 适用范围…………………………………… 3第 2 章 编制依据…………………………………… 3第 3 章 基本要求…………………………………… 3第 4 章 通信网络系统……………………………… 7第 5 章 办公自动化系统…………………………… 11第 6 章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6第 7 章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26第 8 章 安全防范系统……………………………… 27第 9 章 综合布线系统……………………………… 38第 10 章 智能化集成系统……………………………44第 11 章 电源与接地…………………………………48第 12 章 环境…………………………………………51第 13 章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5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智能办公楼、综合楼、智能(小区)中的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质量监督管理。涉及的具体工程可根据其工程特点编写。2 编制依据2.1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国家标准);2.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福建地方标准);2.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国家标准);2.5 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2.6 施工组织设计3 基本要求 3.1 一般规定3.1.1 智能建筑工程应按已审批的施工图施工,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验收。3.1.2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原则上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第 3.0.1 条规定。除此之外,尚需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施工单位和系统集成商应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质;2. 安装调试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或专项资格;3. 安装调试使用的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具有检验合格证,并保证使用时在其有效期内。3.1.3 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作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3.1.4 总包单位若分包工程,应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审查后,合格者签返《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同意分包;不合格者则退回《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要求总包单位重新选择分包单位,重新申报。3.1.5 总包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要求编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单位在各项施工组织健全,技术措施充分,手续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