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号:SCCS-QR-7
5-04 □ 分 阶 段□ 单位工程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 程 名 称 ** 城(一期) 附建式人防工程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9 年 10 月 12 日人防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区**路以北、**南路以东 11 层的**城(一期)地下三层内,为附建式人防工程,平常为汽车库,战时为 1 个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等级为 6 级,人防总建筑面积为 6295 平方米,人防使用面积为 4720 平方米,人防掩蔽面积为 4000平方米,掩蔽人数 4000 人,人防主要出入口处地面建筑物为壁式框架结构
本工程为甲类民防工程
基础为桩筏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纳自防水密实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外墙为 C30、S8,防水等级为一级,内墙及临空墙为 C50,顶板及顶板梁为 C40;地下室内安装三防门,地下室底板上做 C20 细石砼面层,内配¢4@200 钢筋网片;内墙面及顶棚均为白色防霉涂料二度;外墙、底板、顶板均做防水
人防地下室配备室内给排水、通风、消防、电气照明等系统
建设单位: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人防设计单位: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讨论院施工单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二、 评估依据:1、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2、人防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更改单、技术核定单;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34-2024);5、《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24);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7、上海市民防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程、规定
三、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