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税务稽查大楼改建工程水泥砂浆抹灰施工方案中 国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公 司 地 税 工 程 项 目 部 2 0 0 4 年 1 月 8 日1.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1.1编制依据:1.1.1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设计的北京地税局办公大楼平面布置图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节点图。1.1.2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法律规范》 JGJ 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与验收法律规范》GB50209-202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参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手册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1.2适用范围:8-16/A-D轴所有需用水泥砂浆找补、抹灰墙面。2.施工准备: 2.1 主要材料和机具: 2.1.1 水泥:325号及其以上矿渣水泥或普通水泥,颜色一致,宜采纳同一批号的产品。 2.1.2 砂:平均粒径0.35~0.5mm的中砂,砂颗粒要求坚硬洁净,不得含有粘土、草根、树叶、碱质及其它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砂在使用前应根据使用要求过不同孔径的筛子,筛好备用。 2.1.3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使用的筛子其孔径不大于3mm×3mm,并应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时,熟化时间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应含有未熟化颗粒和其它杂质。 2.1.4 磨细生石灰粉:其细度过0.125mm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泡透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少于3d。 浸泡方法:应提前备好一个大容器,均匀地往容器中撒一层生石灰粉,浇一层水,然后再撒一层生石灰粉,再浇水,依此进行。直至达到容器体积的2/3,随后,将容器内放满水,将生石灰粉全部浸泡在水中,使之熟化。 2.1.5 磨细粉煤灰:细度过0.08mm的方孔筛,其筛余量不大于5%,粉煤灰可取代水泥来拌制砂浆,其最多掺量不大于水泥用量的25%,若在砂浆中取代白灰膏,最大掺料不宜大于50%。 2.1.6 其它掺合料:107胶、外加剂,其掺入量应通过试验决定。 2.1.7 主要机具:搅拌机、5mm及2mm孔径的筛子、大平锹、小平锹,除抹灰工一般常用的工具外,还应备有软毛刷、钢丝刷、筷子笔、粉线包、喷壶、小水壶、水桶、分格条、笤帚、锤子、錾子等。 2.2 作业条件: 2.2.1 结构工程全部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2 抹灰前应检查门窗框的位置是否正确,与墙体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1∶3水泥砂浆或1∶1∶6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若缝隙较大时,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