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沈阳供电公司送、配电工程验收送电管理制度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1 点击次数:746为了巩固沈阳供电公司安全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法律规范沈阳供电公司送、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送、配电工程验收送电管理规定,结合沈阳供电公司实际情况,经过相关部门充分讨论,特制定《沈阳供电公司送、配电工程验收送电管理制度》。一、新设备投运前应达到的技术要求新投运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规程;符合沈阳供电公司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满足“安措”和“反措”要求;满足沈阳供电公司的相关规定、技术条件和设计原则,如《沈阳供电公司配电城网老旧设备改造原则》、《沈阳供电公司小区供电网建设与改造设计原则》要求。二、送、配电工程的验收管理(一)送、配电工程的验收均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安监部门、施工监理部门、供电方案或设计原则制定人员、设计部门、设备运行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参加。工程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自检表(包括设备标志、安反措完成情况)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并审查合格后,应在 10 日内组织验收。(二)送、配电工程的验收执行自检验收、中间检查、总体验收、复查验收制度。1、自检验收为施工单位组织的内部验收,包括质检员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检验。施工单位在报请其他三种验收时,均应先进行自检验收,并填报自检表。2、中间检查为送、配电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标准,对工程进行中间检查。中间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审查后的设计要求;(2)施工工艺和工程选用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设计要求;(3)检查隐蔽工程,如:电缆沟的施工和电缆头的制作、开闭站和变电站基础、接地装置的埋设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4)电气设备元件安装前的特性校验等;(5)中间检查时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应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消除。整改复检合格后,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开闭站、变电站、电缆线路等隐蔽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申请中间检查,工程管理部门通知设备所管辖运行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情况会同生产技术部门、安监部门、监理公司、设计部门、质检部门、运行单位按规定进行中间检查。中间检查必须填写相关验收资料一式四份,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执一份。3、总体验收为工程竣工后的全面验收。是工程管理部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