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VIP免费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_第1页
1/20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_第2页
2/20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_第3页
3/2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法律规范JTJ 231—9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994—09—20 批准 1995—02—01 实施 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统一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厂、矿及其他专用码头的环境保护设计可参照执行。1.0.3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必须贯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方针 ,必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0.4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必须贯彻节约用地和节约能源的方针,并应积极慎重地推广先进的防治污染技术。1.0.5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 2 一般规定2.1 选址、总图和工艺设计2.1.1 港口工程选址应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或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2.1.2 港口工程选址应考虑风向和水流对环境的影响。对大气环境污染较大的港区,宜布置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河港港区,应布置在城市下游的河段。2.1.3 港区总图布置时,装卸作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污染货种的泊位,应布置在港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装卸作业对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货种的河港泊位,应布置在港区的下游岸线。2.1.4 对大气环境产生严重污染货种的港区、泊位,同相邻污染较轻的港区、泊位及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距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规定确定。2.1.5 新建工程总图设计应满足环境工程、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1.6 河港码头泊位与下游城镇、港区生活用水取水口之间应设置不小于 1 000 m 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排放口应设在生活用水取水口的下游 500 m 以远:感潮河段设在取水口下游的排污口,距取水口的距离还应适当加大。2.1.7 海港港区污水排放口不宜设在港池内,排污口的选择应充分利用潮流的稀释扩散作用。2.1.8 港口工程的工艺设计应采纳低污染或无污染的工艺流程和设备。2.2 环境工程设计原则2.2.1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性质及所在区域环境规划要求,执行和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的环境标准及规定的防治污染措施。2.2.2 新建项目应对环境工程进行统一规划,远近结合,留有进展余地。2.2.3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