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页 2、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程序或终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
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案件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1)上诉提起和受理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例: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原告不服的,可以()
A、提起上诉 B、重新起诉 C、申请强制执行 D、形成协议 [答案]A (2)上诉的审理 审理范围: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审理方式:一是开庭审理;二是径行裁判
例: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
A、依当事人的上诉请求来决定是否组成合议庭 B、采用独立审判 C、组成合议庭 D、可以独立审判,也可以组成合议庭 [答案]C (3)对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 2 页 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对于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仍将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因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
(4)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1)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2)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3)对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具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