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房改造方案2012 年 4 月 13 日一、机房设计要求根据中心机房内各类计算机设备对机房环境的技术指标要求,综合对应计算机 GB50174— 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标准,以GB50174— 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中B 类机房 的标准为主要设计标准,具体技术指标要求如下:5.1环境要求开机时:温度 23±1℃,变化率 <5℃/h ,不凝露;湿度 40%--55 %停机时:温度 5℃--35 ℃,变化率 <5℃/h ,不凝露;湿度 40 %--70 %尘净度: >5μ 尘埃粒度 <18000 粒/dm3;噪音: 5 点测试平均值 <65dB 磁场干扰环境场强:≤ 800A/m;无线电干扰场强:频率范围0.15 ~1000MHz时不大于 126dB;5.2供配电要求输入电压:额定电压380V/220V,允许变动范围3%;输入频率范围:额定频率50Hz,允许变动范围 50Hz 5%;输入电压波形失真率 <5%,瞬间电压波动不超过±15%。5.3照明要求地面 0.8m 处>220Lx,禁止使用电感整流器,主要工作区的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UX,办公人员工作区的照度应大于等于200LUX,机房内应无眩光。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7 ,非工作区域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急事故照明:照明度应为普通照明度的1/8 。应急疏散照明:照明度应大于等于51LUX。5.4地线要求交流工作地电阻 <1Ω ,交流保护地电阻 <4Ω ,防雷保护地电阻<10Ω ,静电释放地电阻 <10Ω 。5.5综合布线要求用户点至配线架采用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布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服务器之间布放六类非屏蔽双绞线。5.6隐蔽工程装修要求装饰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隐蔽部分材料采取:天棚:采用格栅吊顶、金属扣板的方式,吊筋单点悬挂>100kg,金属扣板、金属格栅,单块承重>3.8kg 。地板:桁梁挠度 <2mm;中心机房均匀载荷不小于500kg/m2,UPS电源机房不小于800kg/m2;防静电地板、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值应为 2.5 × 104~1.0 ×109Ω ,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墙面:主机房达到半屏蔽效果;隔断墙:质轻易改,牢固安全,通透明亮;天棚以上地板以下:必须不会结尘、纳垢;地板以下:具有保温功能,不结露。其他用材也必须做到:阻燃、绝燃、不起尘、抗静电、防潮、吸音、易清洗、无眩光,在防火区四周应采用具有防火性能的材料。墙体部分作防潮处理;部分非阻燃材料必须涂刷防火涂料;所有隐蔽用材必须符合机房用材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