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全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法律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程申报及评选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 、 《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与 卫 生 标 准 》(JGJ146—2024)等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标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以下简称为“示范工程”)是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施工水平高于全省一般水平,经施工企业推举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建目标管理范围,能对全省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经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行文表彰的工程项目。第四条 湖南省建筑施工“示范工程”的评选由施工企业自愿创建申报,实行专家评审、动态监管和社会监督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结合的方式进行。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的监督管理,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具体组织。第二章 创建条件第五条 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本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创建“示范工程”:(一)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3000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程造价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二)已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三)施工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入;(四)项目实施过程能够较好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无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管理法律规范,工程资料真实有效;(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 1 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公示严重不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为,未在省(部)级监督检查中被通报批判。第六条 工程项目存在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分项发包或施工单位分包,且装饰装修、安装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