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州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市容洁净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金州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细则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现场围档、临时设施、材料堆放及运输、污水排放、粉尘控制、施工噪声控制、施工周围环境管理等
第三条金州新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文明施工的标准第四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
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文明施工设计
第五条文明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附件 1),涉及办公区、生活区、现场作业区的划分及其相应区域的现场布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硬地化道路等设计;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粉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等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其标准如下:(一)应使用标准、法律规范、环保的材料组合装配式蓝色(或蓝白相间)喷涂金属板围档,并建在建筑红线以内
在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附件 2)等重点区域,其高度不得低于6 米,建筑围档结构尺寸见附件 3-1、3-2、3-3;在次干道(附件 2)设置的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 4 米,建筑围档结构尺寸见附件 4-1、4-2、4-3;一般街道不得低于 2 米,建筑围档结构尺寸参照次干道围档设置样式执行;市政建设工程及其它管线敷设工程应使用移动式钢制围档做好临时防护,参照次干道围档设置样式执行;(二)围档施工应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