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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ZK-SG-2024-7-01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 E 馆及连廊钢结构工程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包合同2024 年 7 月 29 日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 E 馆及连廊钢结构工程分 包 合 同总承包单位:上海叠加建设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 包 单位:郑州中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 E 馆和连廊钢结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名称:原阳文化艺术中心 E 馆及连廊钢结构工程 1
2 工程地点:原阳县民主路与人和路交叉口西南角1
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24503
95 平方米 1
4 工程内容:图纸中的 E 馆主体钢结构和维护钢结构、连廊钢结构制作、安装
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和维护结构工程等内容 1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等
7 设计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讨论院有限公司第二条 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条合同价格及合同形式4
1 暂定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结算时,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根据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5
1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河南省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 国家(包括部、委)与河南省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河南省的规定为准;河南省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