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赣龙铁路 GL-4 标三项目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一条 目的 法律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职责 1、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
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
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
技术人员工程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2、消防技术交底由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3、现场技术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 管理规定 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常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 3
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配电房,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 4m,应有良好的通风
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 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 10 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 1200m² 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筋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 30m2 放置两只 10 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