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区 2024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 区 2024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要求,经我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于2024 年 8 月—12 月用六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 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专项活动,为确保此次专项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二、活动主题 XX 三、活动地点 XX 区各乡、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四、服务对象 2024 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五、服务行动目标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帮扶
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有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六、活动措施(一)摸底登记
对辖区内 2024 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
(二)跟踪服务
为每一位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并对他们接受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
(三)落实政策
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抓好“五个落实”: 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