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附录 XII E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运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与否符合规定的一种办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涉及两种办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涉及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办法进行实验
当测定成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成果为准
本实验操作过程应避免微生物和内毒素的污染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 )表达,1EU 与 1 个内毒素国际单位(IU )相称
细菌内毒素国标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敏捷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原则品的效价
细菌内毒素工作原则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标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实验中的赏试剂敏捷度复核、干扰实验及多个阳性对照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内毒素含量不大于 0
O15EU/ml(用于凝胶法)或 0
005EU / ml (用于光度侧定法)且对内毒素实验无干扰作用的灭菌注射用水
实验所用的器皿需经解决,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
耐热器皿惯用干热灭菌法(250℃ 、30 分钟以上 ) 去除,也可采用其它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办法
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实验无干扰的器械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普通规定供试品溶液的 pH 值在 6
0 的范畴内
对于过酸、过碱或本身有缓冲能力的供试品,需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 pH 值,可使用酸、碱溶液或适宜的缓冲液调节 pH 值
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
缓冲液必须通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内毒素限值的拟定 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普通按下列公式拟定: L=K / M式中 L 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