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2 ***2018 年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实施方案 为 提 高 ***( 以 下 简 称 “公司”)员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员工医疗福利体系,现结合我公司现行保障体系,拟按 2017 年度工资总额
万的 5%( 即
万)提 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构建“消费型+基金型”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从两个维度实现保障:一是通过 “一年期消费型保障计划”,补充风险保障项目,为 员工建立大病或事故保障体系;二是通过“医疗基金保障计划”,对员工医疗就诊中无法通过现行保障体系得到赔付( 报销)的部分进行补充报销,为 员工建立全方位的医疗保障体系
具体方案介绍如下 : (一) 一年期消费型保障计划(团险) 1
运作方式 一年期消费型保障计划按照不超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 20%的计提
员工从试用期满后的次月起( 不设试用期员工及组织任免的干部从入职次月起)由公司购买团险,离职当月不再享受团险保障,公司按年度向保险公司结算费用,不滚存、不累积
保障内容 2 根 据 员 工 职 务 等 级 分 为 中 高 层 管 理 层 人 员 和 普 通 员 工保 障 方 案 , 在 保 险 金 额 上 设 置 区 别
( 1 ) 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保 障 方 案 保障内容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1)意外伤害 由意外事故引起的身故、残疾进行赔付
50 万元 (2)交通意外 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残疾进行赔付
80 万元 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列车(包括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残疾进行赔付
60 万元 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残疾进行赔付
40 万元 对被保险人驾驶和乘坐非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残疾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