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协议甲方:乙方:甲方是可为乙方学生提供合适的现场实训教学基地,以及学生就业岗位
甲方由于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高素质的员工
乙方是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主要从事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企事业单位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所需要的机电、数控、化工、计算机、电子技术、旅游、财经、汽修类技术应用人才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具有提供高素质员工的优势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遵循产学结合的办学方针,实行校企结合、优势互补,按企业用工需求,乙方为甲方定向招生、实行订单培养,经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一、 2010年甲方在乙方设立冠名班,由己方为甲方招收专业学生人,其中男生人,女生人
由甲乙双方共同研讨“冠名班”学员培养计划与方案,同时对需要更新的教材、实训指导书等提出编写要求及方案,并共同编写
二、冠名班学生录取条件:1.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无纹身;2.热爱学习、品德好、团队精神强;3.生活态度乐观向上,愿意加入生产活动
三、甲方义务:1.根据教学需要,在“冠名班”安排专家做“专题讲座”2— 3 次(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可以协商),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冠名班”学员中设立奖学金,奖学金名称可由甲方确定
奖学金发放比例不低于学员的 % ,可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奖学金的发放一般在第二、四学期,根据一年来的综合考评情况进行发放
3.为加深冠名班学员对企业的了解,提高学生实践技能, 甲方分别在第二、三、四学期安排学员到企业实习2— 3 个月,在实习期间与公司员工试用期待遇相同,即每月元
4.学生实习期间,由甲方安排学生在公司主要对应岗位进行轮训,确保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学生上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其余时间由学生本人负责;5.实习期表现优异的学生直接进入试用期,实习期加试用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试用期合格的学生, 甲方予以转正
转正月工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