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审核项目编号: 021005 项目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第52 号,2011 年 12 月 31 日修订并实施)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第八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2.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卫生部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 2012 〕25 号)。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危害严重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由承担评价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5 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 危害一般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是否需要审核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4.《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陕卫监发[2012]240 号)第七条、第十一条规定,危害严重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和 CT 影像诊断、 DSA 介入放射诊疗、 500 毫安以上 X 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以及同时具有上述项目的其他X 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收费依据:不收费项目审批总时限: 20 工作日完成(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0 日)。决定送达总时限: 10 个工作日项目审批程序:受理:一、条件:设置审批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一)预评价报告审核1.预评价审核申请表;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3.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核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表;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批复(复印件);4.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二、审核、审批(书面审查、现场考核)1、工作标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评审标准执行,评审记录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