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亚当·斯密的仁慈与正义价值之再比较亚当·斯密的仁慈与正义价值之再比较 【摘 要】 仁慈与正义是亚当·斯密提出的四种基本德性中受到关注较多的两种,因为斯密在论及仁慈与正义时,出现了德目价值评价与社会作用评价相矛盾的情况。本文着眼于该矛盾,通过对德目价值指向与社会作用指向的区分,分别从个人与社会两个视域分析,最终发现该矛盾是对亚当·斯密德性论思想的误解。 【关键词】 仁慈 正义 内在矛盾 价值 亚当·斯密是 18 世纪英国杰出的经济学大师和伦理学家,不同于其他学者,斯密一生中只留下了两部著作,即《国民财宝的性质和原因的讨论》与《道德情操论》,也正是这两部著作,分别在英国古典经济学和苏格兰道德哲学的进展史上奠定了斯密不可动摇的历史地位。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以“同情”为核心构建了“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学体系,在通往幸福的道路上,斯密又提出了具体的德性要求:“对自己幸福的关怀,要求我们具有谨慎的美德;对别人幸福的关怀,要求我们具有正义和仁慈的美德。前一种美德约束我们以免受到损害;后一种美德敦促我们促进他人的幸福。[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仁慈与正义的价值得到彰显。 一、亚当·斯密的仁慈与正义思想 仁慈与正义同作为增进他人幸福的两种手段,在亚当·斯密,这两个概念几乎就是在相比较中得以清楚的。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把仁慈描述为一种基于“同情”的品质,在他看来,同情是人们的天性,“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怀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兴奋以外,一无所得。”[2]正是在这样一种天性的基础上,由于对他人情感产生的同情、由于对这种同情情感的肯定和认同,才产生了为他人考虑、希望他人幸福的仁慈的美德。相反地,虽然正义的品质也源于“同情”,但是这种同情是一种消极性同情,是对某种具有有害性倾向的情感的否定性同情,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是一种对当事人表示愤恨并希望其得到惩处的迫切激情。在这种消极性同情中,产生了人们通常称之为“正义”的美德。由于仁慈与正义所由以产生的同情的倾向不同,所以在亚当·斯密看来,仁慈具有自愿性,而正义则具有强制性。因为仁慈作为一种以增进他人幸福为目标的品质,缺乏仁慈可能会使人们对合理善行的期望落空,但却绝不至于损害他人的幸福;相反地,正义作为一种仅仅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