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第一第二阶段情况报告XX 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第一、第二阶段情况报告按照《关于印发<林区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院领导非常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 现将活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我院收到《关于印发〈林区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院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一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 检察长陈克方担任,副组长由副检察长于耀洲、关立担任,各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主任由李增鹏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李慧佼
二是研究通过了政治处负责起草的《XX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三是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宣读了《关于印发<林区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 XX 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检察长陈克方同志作动员讲话,要求要提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克服与已无关的错误认识,要将此项活动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 找准廉政风险点, 制定防控措施, 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把此项活动认真抓好抓实
二、认真排查、制定措施根据《关于印发<林区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 XX 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院在组织学习动员、吃透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一是采取“自己找、群众帮、互相查、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以科室为单位认真开展排查风险点,认真开展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