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一般规定1.1 砌筑检查井安装前应做好相应的交底工作。1.2 砌筑检查井安装前应进行检查产品进场检验:1.2.1 砌筑检查井的井座、井筒、配件、井盖及密封材料进场后均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砌筑检查井产品标准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主要为环刚度、环柔性和抗冲击性。1.2.2砌筑检查井的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气泡、变形、裂口、脱皮和明显的痕纹、凹陷,且色泽基本一致,接口完好,无破损变形。1.2.3砌筑检查井的规格尺寸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并应根据砌筑检查井的编号进行核实,砌筑检查井产品合格证格式见附录E。1.2.4砌筑检查井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2 .4 的规定。对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检查井,不得使用。表 1.2 .4 砌筑检查井允许偏差(mm)井筒内径高度孔口直径垂直度偏转角+10,-15 ±20 +10, -15 ≤2% ±2°1.2.5砌筑检查井在装卸、运输、堆放时,应轻抬轻放,不得抛摔或受剧烈撞击,严禁拖拉。砌筑检查井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低于40 摄氏度的房库内,不宜露天存放。如须露天临时存放时,应有遮盖,尽量避免爆晒和雨淋。不得与油类、酸、碱、盐等其他化学物质接触,注意防火安全,远离热源。1.3 砌筑检查井安装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方案应包括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等内容。2.1 井坑2.1 井坑开挖应与管沟同时开挖,开挖时井座主管道应与管沟中的管道在同一轴线上;2.2 井坑开挖应根据选用的规格,考虑井座主管线偏置因素,偏置端的坑壁应与管沟齐平;2.3 有沉泥室的雨水检查井井坑应根据选用的规格局部开挖沉泥室坑;2.4 井坑边坡应与管沟边坡一致, 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条件放坡开挖或采取支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2.5 井坑开挖时,不得扰动基土超挖,如基土受到扰动,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根据基土土质采取弥补措施;2.6 井坑人工开挖时,临时堆土或施加其它荷载不得影响井坑的稳定性,堆土高度及其距井坑边缘的距离按相关施工规范执行。2.7 井坑底部如有砖、石等坚硬物体时应将其清除。2.8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在雨季施工,应有排水降低水位的措施;施工时应把地下水降至井坑最低点300mm以下。检查井安装连接完毕后,必须回填至满足检查井抗浮稳定的高度后才能停止降水。2.9 井坑不得受水浸泡。施工时如发生井坑被水浸泡,应先将水排除,然后清除被浸泡的土层,按设计要求换填处理, 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2.10 井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