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9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 8 森林采伐作业准备8.1 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a)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内容包括采伐地点、方式、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株数)、出材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的时间等。b) 修建林区道路、集材道、楞场和生活点等生产准备作业活动需要采伐林木的,应单独设计,单独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2 楞场采伐前应根据批准的伐区作业设计修建楞场。尽量少动用土石方,尽量避开幼树群,保持良好的排水功能,留出安全距离。8.3 集材道依据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伐区作业设计,在采伐作业开始前进行修建集材主道,在采伐时修建集材支道。 东北地区冬季作业在严冬来临之前进行、南方在雨季后进行。不应随意改设集材道和破坏林区径流;集材道宽不应超过5 米;及时清除主道上的伐根,支道上伐根应与地面平齐。8.4 其它准备8.4.1 生活点a) 生活点位置应选择在平坦、开阔,靠近水源且排水良好,不易受洪水威胁的地段;b) 生活点规模应充分考虑作业人员的数量,尽量为作业人员提供舒适、卫生的居住条件和防火设备;c) 生活点设计应规划出居住、活动场地、排水、供水、供电、电视接收及处理有害废弃物的具体位置。8.4.2 物资a) 创造必要的交通、通讯的条件;b) 应准备好足够的不易腐坏的多种食品,尽量满足高强度体力劳动所需的营养;2 / 19 c) 应配备足够的日常生活用品;d) 应尽量配备休闲、娱乐物品;e) 配备足够的常用急救药品和用品,以备作业人员发生事故或患有疾病时得以及时处置;f) 配备足够的生产所需的物资,如易损坏的机械零件、绳索、燃料等,保证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配件、机械始终处于良好、安全的状态。8.4.3 设备a) 应准备状态良好的采伐作业工(机)具和辅助工具;b) 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见附录C);c) 应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d)生活点或作业点以及所使用的机械都应配备相应的防火设备。9 林木采伐作业9.1 伐木前准备9.1.1 伐前公示3 / 19 建立伐前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形式、内容、期限等。大面积采伐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采伐森林、林木的单位(个人)还应在伐区及其附近的交通要道设立公示牌,对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公示。9.1.2 边界与采伐木标志找到设计的标桩和伐开线,确认伐区边界;核对采伐木、保留木标志(挂号)情况。9.1.3 伐木顺序和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