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采 购 项 目 内 容一、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促进节能减排,结合XXX路灯运行实际情况,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中标人对XXX的盏路灯进行节能智能化改造,纳入本次采购范围,具体需求如下:( 注:以下带“★”号的参数为重要的要求及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1、服务期限:( 1)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期限为10 年。2、资金来源: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中标人实施改造,以改造后节省的路灯电费按固定比例分期支付给中标人,作为中标人的改造成本及收益)3、节能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内,项目节能率≥55% 4、保修期: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年限为准。★5、工期:(1)中标人必须承诺在 XXXX年 XX月 XX日前完成本项目的节能智能化改造内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求一、项目模式1、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通过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维修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本项目以盏路灯(详见附件1)年均耗电量万度(此数为暂估值,最终值以改造前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现场测量评估结果为准),平均月耗电量度(此数为暂估值,最终值以改造前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现场测量评估结果为准)为合同能耗基准。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节能改造设备对原路灯予以更换、升级并实施智能化管理。采购人只需在10 年合同期内 , 按月以月合同能耗基准电费减去改造后当月(节能率、亮灯率、亮度等指标达标)实际使用的电费数,得出每月的项目节能收益,然后再按节能效益分享比例支付款项给中标人,作为中标人节能改造投资成本、收益及日常管理所需的费用,节能收益中余款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改造使用的灯具(含更换灯具、路灯接线柱至灯头线缆产生的机械、人工费用)与路灯智能化管理系统等设备投资,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灯具故障,灯具智能化管理系统的运行软件管理与维护,控制中心、控制基站等硬件设施的管理与维修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二、项目范围1、节能智能化改造路灯范围:XXX公共路灯盏(详见附表1,XXX盏路灯及建始县原有盏钠灯,共计盏路灯 .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