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发包人: ** 承包人: ** **(联合体成员)日期: 2017 年 10 月 24 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联合体成员)二、联合体分工四、主要日期设计开工日期 ( 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开工日期 ( 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月;六、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1)无预付款。八、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九、合同生效(签字页)发包人: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 中国二十冶集团(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市宝山区盘古路 777 号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子:电子: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宝钢宝山支行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电子:合同订立时间: 2017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9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14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1.1.29 考核验收证书, 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1.1.34 施工开工日期, 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 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1.1.36 绝对日期,指以公历年、月、日所表明的具体期限。1.1.37 相对日期,指以公历天数表明的具体期限。1.1.40 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它公历日。1.1.4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1.1.42 合同价格调整, 指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1.1.4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结算价格。1.1.4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1.4 适用法律在基准日期之后, 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合理增加合同价格;如果因法律变化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应合理延长工期。1.5 标准、规1.5.4 在基准日期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强制性规、标准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合理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