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第一小学教职员工绩效奖励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集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横琴新区第一小学教职员工绩效奖励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为核心,以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时的实际表现
(二)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力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避免繁琐
三、实施范围横琴一小在岗教职员工
(校长及属采购服务范畴的员工除外)四、绩效奖励金总额的核定以《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委托珠海华发教育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横琴一中、一小、镇中心幼儿园框架协议》基础办学经费条款中所列明的教学绩效奖励金原则为依据,以《横琴一小学年度采购服务合同书》中教学绩效奖励金金额为准
五、绩效奖励金的分配绩效奖励金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绩效奖励金基础性 40% 岗位津贴 20% 工作量(课时)津贴20% 奖励性 60% 管理岗位考核奖15% 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奖15% 教育教学满意率优胜奖10% 团队合作绩效奖10% 常规工作优秀奖8% 校长奖励基金2% 基础性绩效奖励金占绩效奖励金总量的40%
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横琴一小教职员工是学校的主人,人人都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学校作出应有的贡献,人人都有权享有基本的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金额 =学校奖励金总额×20%÷人数(二)工作量(课时)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