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知识:各国通关须知之欧盟进出口清关操作流程=============================================一、进口(一)进口货物运抵欧盟关境1.运抵报告货物运抵欧盟口岸后,将货物运抵欧盟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货物运抵后负责其运输的承运人,应在3 个小时内报告海关货物已运抵口岸(如报告时为海关下班时间,应在之后海关上班的第一个小时内向海关报告)
2.运输工具进境申报将货物运抵欧盟的承运人、货物运抵后负责其运输的承运人、海运公司、航空公司、陆路运输公司,或其代理人,应在发出运抵报告后24 小时内,向海关进行运输工具进境申报
运输工具进境申报可与运抵报告合并进行
运输工具进境申报应使用C1600 表格(英国海关)
如某些商业单证或计算机记录中已包含C1600 表格中的必要信息,海关可以接受用上述商业单证或计算机记录申报
以下为可接受的商业单证和记录:1.海运提单2.空运单3.集装箱舱单4.装货单5.发货记录(计算机库存系统中的发货记录)如需使用商业单证和记录申报,请联系卸货地海关,询问该海关可以接受的商业单证和记录
如货物已在“欧共体过境手续”或“共同过境手续”下过境运输,目的地海关留存的过境单证副本可用来进行运输工具进境申报
空运或海运货物在“欧共体简化过境手续”下所使用的舱单亦可用来进行运输工具进境申报
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卸货(发生紧急状况时,出于安全考虑,货物可在未经海关许可的情况下先行卸货,但卸货后应立即报告海关货物已运抵口岸)
海关要求卸货进行查验时,必须卸货
货物取得进入口岸许可之后,将进入海关指定的临时存放区(海运货物不超过45 天,其它货物不超过20 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搬运(为保存货物而进行的正常搬运出外)、打开或检查,直至海关批准可以进行以下处理或使用,否则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1.放行后自由流通2.过境3.进入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