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CO 制定的国际海关公约 海关合作理事会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设立海关合作理事会公约》、《海关商品估价公约》、《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公约》、《关于包装用品暂准进口海关公约》、《关于专业设备暂准进口海关公约》、《关于货物凭ATA 报关单证册暂准进口海关公约》、《关于海员福利用品海关公约》、《关于科学设备暂准进口海关公约》、《关于教学用品暂准进口海关公约》、《关于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等事项中便利展出和需用货物进口海关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关于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国际公约》(简称“HS 公约”)、《关于防止、调查和惩处违反海关法行为的行政互助国际公约》(简称“内罗毕公约”)、《海关暂准进口公约》等14个国际海关公约。1971 年指定的《关于货物实行国际转运或过境运输海关公约》因未达到法定缔约方数目而尚未生效。 此外,W CO 目前已基本完成新的多边行政互助公约的起草工作,并将提交2003 年 6 月召开的W CO 理事会第 101/102 届年会通过。 中国海关已加入了其中6 个公约,即《关于建立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公约》、《关于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国际公约》、《关于货物凭ATA报关单证册暂准进口海关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国际公约》、《海关暂准进口公约》、《关于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等事项中便利展出和需用货物进口海关公约》。除此之外,中国还加入了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1972 年集装箱关务公约》。W CO 负责有关实施该公约的行政管理工作。 《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和便利标准框架》简介 世界海关组织认为,国际贸易是世界经济繁荣的源动力,海关在加强全球供应链安全和通过税收征管与贸易便利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美国“9 1 1 “事件以后,世界海关组织在一般意义上贸易便利化的基础上,特别针对贸易安全问题提出了指南,包括增强风险管理、应用高科技、国际合作等三个要素。2 0 0 4 年 6月世界海关组织理事会决定在上述指南基础上发展标准框架,2 0 0 4年 1 2 月世界海关组织政策委员会采用了指南,初步形成了《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和便利标准框架》,2 0 0 5 年 6 月在世界海关组织年会上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必须实现的最低标准而通过了该标准框架。 《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和便利标准框架》是世界海关组织于 2 0 0 5 年 6 月召开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