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草 案 ( 利 润 分 红 型 虚 拟 股 权 激 励 ) 为 健 全 公 司 激 励 机 制 , 增 强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实 现 公 司 持 续 、 健 康 发展 的 责 任 感 、 使 命 感 , 开 拓 企 业 与 员 工 的 双 赢 局 面 , 确 保 公 司 发 展 目标 的 实 现 , 推 行 利 润 分 红 型 虚 拟 股 权 激 励 制 度 。 本 方 案 经 董 事 长 审 核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实 施 。 一 、 股 权 性 质 本 方 案 的 虚 拟 股 份 是 指 公 司 现 有 股 东 授 予 被 激 励 者 一 定 数 额 虚 拟的 股 份 , 被 激 励 者 不 需 出 资 , 享 受 公 司 价 值 的 增 长 , 利 益 的 获 得 由 公司 支 付 。 被 激 励 者 没 有 表 决 权 、 转 让 权 和 继 承 权 , 只 有 分 红 权 。 被 激励 者 离 开 公 司 将 失 去 该 股 权 ; 公 司 价 值 下 降 , 股 份 无 收 益 ; 绩 效 考 评结果将 影响股 份 的 授 予 和 生效 。 本 方 案 仅适用于公 司 主体公 开 发 行 股票和 上市之前; 一 旦公 司 股 票能够公 开 发 行 股 票和 上市, 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及时补充和 调整。 二、 目 的 意义 构建以价 值 创造为 导向的 公 司 文化, 建立股 东 与 员 工 之间的 利 益共享 与 约束机 制 ; 持 续 激 发 员 工 创新力创造力, 保 证公 司 长 期稳健 发展 ; 为 管 理 层 留下 “想象空间”, 变短期利 益 为 长 期追求; 吸引与 保留优秀管 理 人才和 骨干员 工 , 提升凝聚力战斗力; 鼓励 并奖励 业 务创新和 变革精神, 增 强 员 工 归属感 与 认同感 。 三、 股 份 总额 公 司 注册资 本 为 500 万元, 虚 拟 股 份 总额 设为 注册资 本 额 的 10%, 即50 万股,首次分配总额为30 万股,预留20 万股用于储备或支付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岗位职务升迁员工的股权激励。每年根据公司情况相应调整股份总额和各岗位股份基数。 四、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监事会,成员3 人,其中大股东1 人、激励对象代表1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员工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