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 (2009 年版) 1 总 则 1.1 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克服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规范建设工程质 量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防治要点》。 1.2《防治要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1.3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安全 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 《防治要点》所列工程质量通病是本 地区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专项防治的重点,来列入本防治要点的其 它质量通病也应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治理。 1.4 在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 与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防治 要点》。 1.5 《防治要点》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 各自职责履行本《防治要点》的规定。 1.6 《防治要点》高于国家现行规范的项目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应列入 工程造价,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1.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防治要点》列入日常监督的重点。 2 混凝土结构质量通病 2.1 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抽检,调直后钢筋的强度、伸长率、 截面尺寸应符合标准要求。 2.2 直螺纹连接的钢筋下料应保证端面与轴线垂直、无马蹄形或翘曲。 丝头加工应经环通规、环止规螺纹检验和外观检查合格并形成记录。 接头连接完毕后,应进行拧紧力矩值检验和外露有效螺纹检查。标准 型接头丝头有效螺纹长度应不小于 1/2 连接套筒长度,连接后应有外 露有效螺纹,但不得超过 2P。 2.3 框架梁柱的纵向钢筋不应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焊接,竖向构 件(框架柱,剪力墙边缘柱)纵筋定位不得采用纵筋与水平筋点焊的 方式。 2.4 框架柱、剪力墙暗柱箍筋采用直径12 及以上的钢筋时,设计时应 考虑调整纵筋保护层厚度,施工时应注意插筋定位,保证柱、墙中箍 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满足GB50010 的要求。 2.5 长度l 大于 8m 的混凝土墙,或5m ≤L<8m 且两端有端柱约束的凝 土墙,混凝土配合比应采取补偿收缩或添加合成纤维等抗裂措施,同 时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应≥3%。浇筑后,应在 12h 内进行保湿养 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 2.6 同一节点三条轴线及以上的梁交会时,应由设计明确各梁纵筋叠 放顺序。梁,异型柱、剪力墙暗柱截面宽度相同时,应有明确构造设 计。施工时因钢筋交叉造成梁角部纵筋远离箍筋弯角位置(不蹬角) 的,应会同设计明确赴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