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省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文明施工 管理,保证安 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 从业人员的作业条 件和生 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 全 事故发生 ,保护施工 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 生 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和《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 设部《建 筑工 程 安 全 防护、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 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 步 加 强 企业安 全 生 产 工 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 号)的规定,结合建 设 工 程 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 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 筑及市政基础设 施工 程 及其配套工 程 。 第 三条 本办法所指建 设 工 程 安 全 文明施工 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 筑施工 安 全 、施工 现场环境与卫生 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 安 全 防护用品及设 施、改善安 全 生 产 条 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 设 工 程 安 全 文明施工 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 费、安 全 施工 费及临时设 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2 第 四 条 对 安 全 防 护 、文明施工、保护 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 全 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 五条 安 全 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 全 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 全 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 全 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 全 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 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 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 号)对 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 全 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