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其对策 “两法衔接”这个概念是国务院在 2000 年 10 月组织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中第一次提出。它是指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尽管从 2001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至今,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南充市检察院相继出台了“两法衔接”的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但各县级检察机关的“两法衔接”工作成效并不明显,笔者就营山县“两法衔接”工作为例,对“两法衔接”工作目前的情 况 、存 在的问 题 及原 因 进 行分 析 ,提出相应 对策 。 一、近年来营山县院“两法衔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自 “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 ,我 院和县监 察局 、公安局 与 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会签 了一系 列 文 件。特 别 是 2011 年中央 部 署 开展“两法衔接”专 项 监 督 工作以来 ,我 院与 公安局 、监 察局 、经 信 局 、工商 局 、质 监 局 、药 监 局 、烟 草 局 、卫 生 局 联合签 发文 件成立 了领 导 小 组,监 督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17 件 23 人,办理了一些 较 有影 响 的、关系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的案件,例如2012 年郭 某 某 生 产 、加 工“地沟 油 ”案件、2013 年董 某 、李 某 、胡 某 生 产 、销 售 不符 合安 全 标 准 食 品 罪 的 案 件 、 胡 某 组 织 领 导 传 销 活 动 罪 案 件 等 ,有 力 的 维 护 了 人 民 群 众 的 合 法 权 益 , 及 时 化 解 了 社 会 矛 盾 。 二、“两法衔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 )移 送 刑 事 立 案 案 件 数 量 少 我 县 各 行 政 执 法 单 位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总 量 在 六 七 百 件 , 但每 年 平 均 移 送 刑 事 立 案 的 案 件 不 超 过 5 件 , 移 送 立 案 率 不 到1%, 与 实 际 情 况 差 距 较 大 。 主 要 原 因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行 政 执 法 机 关 处 于 自 身 利 益 考 虑 , 以 罚 代 刑 。 虽 然 我 院 不 断 地 创 新 工 作 方 式 , 主 动 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