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概念: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本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相近概念的区别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诉的分类确认之诉 : 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 : 财产给付;行为(作为和不作为)给付变更之诉 : 现有关系,加以变更反诉概念 : 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旨在抵销、吞并或排斥本诉的独立的反请求
( 了解)构成要件 : 主体:本诉被告——本诉原告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时间(一审——受理本诉后举证期限届满前;二审——可随时提出)管辖法院: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法院对反诉的处理法院对反诉的处理:一审的处理反诉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本诉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可以合并审理二审的处理对于反诉,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再审的处理按照二审方式处理按照一审程序再审,不能提反诉合议制度概念 指由三人以上单数的审判人员组成的审判组织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制度
与独任制相对应
(了解)独任制:适用案件组成适用法院与审级合议庭的组成第一审合议庭:全部审判员;审判员加人民陪审员第二审合议庭: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发回重审合议庭:按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再审合议庭:取决于原审程序,另行组成审判长的选任: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的,由其担任无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的,由其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合议庭评议: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回避制度适用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的决定权:院长的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审判长决定回避决定的复议:可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公开审判的例外法定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