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注意事项1996 年 12 月,某小企业负责人韩某为生产经营需要购臵设备,因资金不足便以25%的年息向熟人离休老干部王某私人借款数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期限为一年
一年后,还款期限已到,韩提出因企业的产品质量低、销路差等原因,要求延长借款时间
债权人碍于情面,只好答应对方要求
谁料,这一拖,竟然拖了近5 年
在此期间,王多次催要借款,韩总是以市场经营状况不景气为由长期拖欠
王找到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律师向韩发出了催款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韩一再强调经济困难而不肯还钱
王一忍再忍,直到索款无望、万般无奈之时,才想起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幸好,王某已在去年让债务人韩某重新立下了借据,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 私人之间用于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民间借贷也逐渐增多
为了避免和减少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摸清对方的偿还能力,了解其信用情况,对那些不守信用、缺乏还款能力者,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去,否则,即使是打赢了官司也要不回欠款
二、要注意保留证据
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同学、同事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彼此信任又碍于情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以为, 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法院就会调查清楚的
殊不知,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就无法得到保护
三、要约定合法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一是借贷双方因利率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