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1 水产品质量管理法 [试行 ][法律 第号,他法改正 ] 农林水产食品部(渔业资源馆养植产业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法的目的为通过对水产品合理的质量管理,提高水产品的商品性和安全性, 发展水产品加工业, 从而增加从事渔业者的收入,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二条 (定义)本法中的用语定义如下:. “水产品”是指除了移植用水产(??????)之外的水产动植物。. “移植用水产品”是指依照[ 水产业法 ] 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号规定,得到移植承认的水产动植物。. “基因水产品”是指人工分离或重组遗传基因,使之具有某种特性的水产品和移植用水产品。. “水产加工品”是指按照总统令规定的原料或材料的使用比率或成份含量标准,进行加工的产品。. “水产特产品”是指水产加工品中,将在特定地区生产或经过特殊生产的水产品作为原料,特殊制造、加工的产品。. “水产传统食品”是指具有传统的固有的色、香、味的食品。. “水产品履历追踪管理”是指从水产品的生产到出售,分阶段纪录信息和管理,有关水产品发生安全性问题时,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的管理。. “亲环境水产业”是指不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合成物或最少化使用动物用药品,维持水植生态系(?????) 和环境,生产安全水产品的水产业。. “亲环境水产品”是指为谋求亲环境水产业的过程中生产的水产品或以此为原料加工的卫生食品。. “水产品加工业”是指直接以水产品为原料或材料, 制造或加工食料、饲料、肥料、糊料 (??) 、油脂或皮革的事业。. “标准规格”是指水产品的包装规格和等级规格。. “地理标志”是指水产品或者水产加工品的名声、质量及其他特征,2 / 41 在本质上来源于特定地区的地理性时,这些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被标志为生产于该特定地区。. “原产地”是指生产、采取、捕获水产品的国家、地区或海域。. “危害物”是指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放射能、抗生物质、病原性微生物及有毒性物质等。. “病害虫”是指水产动植物或对人体有害的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生物。. “生产者团体”是指 [ 水产业合作社法 ] 中规定的合作社、中央会、其他农林水产食品部令所规定的团体。[ 全文改正 ] 第三条(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在本法中除水产品和水产加工品的相关规定外,必须依照食品卫生法及对外贸易法的规定。[ 全文改正 ] 第四条(水产品质量管理审议会的设置)①为审议依照本法的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质量管理, 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