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寨 镇 统 计 站 上 墙 制 度统计站工作职责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2、在县级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辖区的统计工作,行使综合统计职能;3、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划范围内的各项社会经济调查,督促辅助调查员、记帐户做好住户调查工作;4、承担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各类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的调查任务;5、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统计数据、经济信息和其它统计服务;6、动态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奠定基础;7、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凡向上级报送报表或提供统计数字,均需经统计站审查批准,并加盖印章,否则一律无效;8、完成国家、省、市及县(市)区统计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统计站工作制度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 ,坚持依法统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 2 、认真学习统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统计专业技术,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 、组织和协调本乡镇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基层统计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报送统计资料。 4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开展统计调查分析, 完成市统计局下达的统计分析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5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共同完成乡镇(街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 、严格保守统计秘密,对国家和私人统计资料不经批准或个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布和泄露。 7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自觉抵制和检举统计违法行为,不得参与编造、篡改统计资料,不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报表报送制度 1 、提高对报表报送制度的认识,增强统计法规观念,思想重视,明确责任,奖罚分明。 2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各专业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3 、对迟报的单位,申请市统计局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仍不能按期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视为拒报,三年内两次迟报的单位,视为屡次迟报。 4 、对迟报、拒报、屡次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申请市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