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电气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企业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工种电工施工部位主体施工交底时间2014 年 4 月 28 日交底内容:1
一般规定(1)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
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
当线路暗配时 ,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
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 ,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
构筑物的基础 ;当必须穿过时 ,应采取保护措施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
凹陷和裂缝 ,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线路明配时 ,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 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4 倍
当线路暗配时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 倍;当埋没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 倍
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应便于穿线: 1)
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 2)
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 3)
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两个弯曲 ; 4)
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接线盒: 1)
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 及以下 ,长度每超过30m; 被交底人:李凤斌交底人:李春雷安全员:杜明慧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