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VIP免费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_第1页
1/8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_第2页
2/8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_第3页
3/8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 一、标识内容(和标识位置) 1.产品名称(展示面的显著位置。如因包装原因无法标注时,也可以标注在可视面上。系列产品的序号或色标号允许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 2.化妆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实际生产加工地(可视面) 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可视面,生产批号除外) 4.净含量(展示面,如因包装原因无法标注时也可标注在可视面) 5.化妆品全成分表(可视面,如无法按要求标注时请参见本条指南的相关内容) 6.产品标准号(可视面或者说明书上) 7.生产许可证编号/QS 标志(可视面) 8.安全警告用语(可视面) 9.宜标注内容:使用指南、储存条件(可视面) 释义:展示面 是指化妆品在陈列时,除底面外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可视面是指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包括销售包装的正面、背面、顶面、侧面和底面以及在不破坏外包装的情况下打开花盒顶面后的一面或包装容器的任何一面,不包括说明书)。 二、采用 IN CI 名 按照成分名称统一采用《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中的名称; 三、限性的理解 自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批准之 日起 两 年 后生产的化妆品需实行 全成分标识。目前 GB5296.3-2008 已 于 2008 年 6 月 17 日发 布 ,即 全成分标识自2010 年 6 月 17 日开始 全面执 行 。 以下是逐 条解析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第 二条 第 三条 [释义]本条是有 关于 化妆品和化妆品标识定义的规定 一、关于 化妆品的定义 本次 规定的化妆品定义与以往 监 管工作 中的化妆品定义以及国家 标准中的定义相比 ,将 牙 膏 、漱 口 水 等 口 腔 清 洁 护 理用品,以及香 皂 、浴 液 、洗 手 液 等 清洁 产品纳 入 到化妆品的范 畴 ,对 其 进 行 监 管。 本条在规定化妆品定义的同 时,也概 括了 化妆品的使用目的和主 要作 用,具体 如下: 1.清洁作用指去除面部、体表、指趾甲、毛发、口唇、口腔、牙齿等的污垢和异味,以达到清洁和消除不良气味的目的。起清洁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卸妆霜(乳、水、啫喱)、磨砂膏、香波、洗面奶、浴液、洗手液、香皂、牙膏和漱口水等。 2.保养作用指对面部、体表、毛发、牙齿等部位进行护理和滋养,抵御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损伤、保持肌肤柔润光滑,使头发顺滑光泽,延缓肌肤衰老等,...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