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F-2014- 0171 合 同 编 号 : 002500120170336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 预 售 ) 出 卖 人 : 买 受 人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制定 二 〇一四年四月 目 录 说 明 专 业 术 语解 释 第 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 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 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 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 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 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 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 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 九章 前期物业 管理 第 十章 其他事项 - 5 - 说 明 1. 本 合 同 文 本 为 示 范 文 本 ,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 同 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范 围内, 结合 实际情况调整合 同 相应内容。 2. 签订本 合 同 前, 出卖人 应当向买受人 出示 《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 及 其他有关证书和 证明 文 件。 3. 出卖人 应当就合 同 重大事项对买受人 尽到提示 义务。买受人 应当审 慎签订合 同 , 在签订本 合 同 前, 要仔细阅读合 同 条款, 特别是审阅其中 具 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注意防范 潜在的市场风险和 交易风 险。 4. 本 合 同 文 本 【 】 中 选择内容、空格部 位填写 内容及其他需 要删 除 或 添 加 的内容, 双 方 当事人 应当协 商确 定。【 】 中 选择内容, 以 划 √ 方 式 选定; 对于 实际情况未 发 生 或 双 方 当事人 不 作 约 定时 , 应当在空格部 位 打 × , 以 示 删 除 。 5. 出卖人 与 买受人 可以 针 对本 合 同 文 本 中 没 有约 定或 者 约 定不 明 确 的 内容, 根 据 所 售项目 的具体 情况在相关条款后 的空白 行中 进 行补充约 定, 也 可以 另 行签订补充协 议 。 6. 双 方 当事人 可以 根 据 实际情况决 定本 合 同 原 件的份 数 , 并 在签订合 同 时 认 真 核 对, 以 确 保 各份 合 同 内容一 致 ; 在任 何 情况下 , 出卖人 和 买受 人 都 应当至 少 持 有一 份 合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