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3.1 总则 13.1.1 一般要求 13.1.2 指定供应商 13.1.3 指定产品名称 13.1.4 证明 13.1.5 样品 13.1.6 小五金明细表 13.1.7 兼容性 13.7.8 生产商指示说明 13.1.9 包装 13.1.10 钥匙 13.1.11 材料及饰面 13.2 合页 13.2.1 特级重型合页 13.2.2 重型合页 13.2.3 标准型合页 13.2.4 轻型合页 13.2.5 厚度 13.2.6 固定安装 13.3 地铰 13.3.1 总则 13.3.2 耐火门 13.3.3 金属门 13.3.4 证明 13.3.5 关闭弯矩 13.4 门项自动闭合器 13.4.1 总则 13.4.2 证明 13.4.4 饰面 13.5 保安锁 13.5.1 总则 13.5.2 钥匙 13.5.3 饰面 13.6 锁和锁舌 13.6.1 总则 13.6.2 锁和锁舌配件 13.6.3 球型把手装置 13.7 紧急太平门杆及锁舌 13.7.1 总则 13.7.2 饰面 13.8 门附属装置 13.8.1 总则 13.8.2 装置系列 13.9 揣届及橱柜配件 13.9.1 总则 13.9.2 配件系统 13.10 操作工艺 13.10.1 固定 13.1 总则 13.1.1 一般要求 当小五金由一个指定供应商时,分包人必须按照此规范之有关条款,运送、装卸及安装小五金。 13,1.2 指定供应商 遵照合同文件及此规范供应小五金。所有小五金必须根据货品及其意向用途从经批准的生产商采购。 13.1.3 指定产品名称 当小五金是指定某商标目录参照资料内的产品时,假如该小五金与指定货品相同,分包人可提供相同等级经批准的小五金。 13.1.4 证明 提供完整详细产品目录说明,合格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令总承包入满意的此小五金符合本规范。 13.1.5 样品 在定货前,提交全部小五金件之样品以供审核。 13.1.6 小五金明细表 当样品批准后,提交每道门之小五金明细表。所有组件必须按生产商名称和参照号鉴别,符合隔烟和耐火等级要求。详尽门厚度、手搓方向、适合性及万能配锁。批准后,此明细表即成为确认小五金合同要求的基础。在未获得批准前,此明细表不允许更改。 13.1.7 兼容性 小五金应妥当配对、相适合,整个合同来自一个产源。 13.1.8 生产商指示说明 在输送前,提供四份完整的固定安装及维修指标说明。 13.1.9 包装 小五金供货应适当装盒及适当地整套运送,并且适合工地安装要编上记号。 当小五金是整套运送时,每套必须用袋包装及贴上该套货品应固定在那道门的门编号。螺钉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