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 原文(清)李毓秀 撰 《弟子规》,清代康熙时山西绛州人李毓秀所作。李毓秀,字子潜,平生只考中秀才,主要活动是教书。根据传统对童蒙的要求,也结合他自已的教书实践,写成了《训蒙文》,后来经过贾有仁修订,改名《弟子规》。全书以《论语·学而》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开篇,以三字韵语的文字形式,对儿童言语行动提出要求,教以应该怎样待人处世,通常的核心思想是孝弟仁爱。《弟子规》浅显易懂,押韵顺口,内容又符合封建伦理,是以极有影响,清代后期成为广为流传的儿童读本和童蒙读物,几乎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有同等影响。 原文 弟子规 圣人训 首孝悌 次谨信 泛爱众 而亲仁 有余力 则学文 父母呼 应勿 缓 父母命 行勿 懒 父母教 须 敬 听 父母责 须 顺承 冬 则温 夏 则凊 晨 则省 昏 则定 出必 告 反 必 面 居 有常 业 无 变 事 虽 小 勿 擅 为 茍 擅 为 子道 亏 物虽 小 勿 私 藏 茍 私 藏 亲心伤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身 有伤 贻 亲忧 德 有伤 贻 亲羞 亲爱我 孝何 难 亲憎 我 孝方 贤 亲有过 谏 使 更 怡 吾 色 柔 吾 声 谏 不 入 悦 复 谏 号 泣 随 挞 无 怨 亲有疾 药 先 尝 昼 夜 侍 不 离 床 丧 三年 常悲 咽 居 处变 酒 肉 绝 丧 尽 礼 祭 尽 诚 事 死 者 如 事 生 兄 道 友 弟道 恭 兄 弟睦 孝在 中 财 物轻 怨 何 生 言语忍 忿 自泯 或 饮 食 或 坐 走 长 者 先 幼 者 后 长 呼 人 即 代叫 人不 在 己 即 到 称尊长 勿呼名 对尊长 勿见能 路遇长 疾趋揖 长无言 退恭立 骑下马 乘下车 过犹待 百步餘 长者立 幼勿坐 长者坐 命乃坐 尊长前 声要低 低不闻 却非宜 近必趋 退必迟 问起对 视勿移 事诸父 如事父 事诸兄 如事兄 朝起早 夜眠迟 老易至 惜此时 晨必盥 兼漱口 便溺回 辄净手 冠必正 纽必结 袜与履 俱紧切 置冠服 有定位 勿乱顿 致污秽 衣贵洁 不贵华 上循分 下称家 对饮食 勿拣择 食适可 勿过则 年方少 勿饮酒 饮酒醉 最为丑 步从容 立端正 揖深圆 拜恭敬 勿践阈 勿跛倚 勿箕踞 勿摇髀 缓揭帘 勿有声 宽转弯 勿触棱 执虚器 如执盈 入虚室 如有人 事勿忙 忙多错 勿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