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诌议 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诌议 沙湾县工商局郑建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成形,工商行政管理已经纳入了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并为宏观调控的加强和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尚没有充分发挥国家给予的宏观调控职能,其蕴含的巨大管理能量或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
换言之,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所作为工商管理机关的拳头,其所处的地位与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是不相称的
为了适应新形势进展的要求,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势在必行,就此,笔者谈几点见解
一、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 党的 xx 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集中体现了改革、创新、进展的主题和与时俱进的时代创新精神
目前,在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及监管层次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工商所监管的方式方法还未发生相应的转变,仍陷入微观管理领域而不能自拔,完全习惯于那种重点整治或集中治理式管理方式而放弃或放松应有的日常监管,从而放弃从高层次上监管市场
这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工商所监管效能及执法水平的提高
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联系我们基层工商所的工作实际,把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的落脚点定位在执法为民、服务于进展、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上来
要模式创新,增强活力,要改善管理,服务于经济进展
因此要不断地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改革创新进展的意识
及时深化讨论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面临的新情况,要善于用改革创新的观念和方法去解决前进中存在的一切问题
转变观念作为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对策之一,这几年也一直在强调,但通过实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比如对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还缺乏准确的把握,仍停留于监管集贸市场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因此,对于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思想、管理方式方法的广阔工商管理干部尤其是基层工商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