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校园内宣传栏合作协议建设校园内宣传栏合作协议 甲方:AA 学院 乙方:广西钦州君参广告装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校院内制作安装不锈钢宣传栏之事,通过协商签定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宣传栏设置的具体位置及规格、材料结构、数量: (1)具体设置: 不锈钢宣传栏安装在钦州学院[西校区]校院通道左侧,即办公楼西侧的围墙边(立地式)及钦州学院[东校区]饭堂门口东侧(立地式)
(2)具体规格: 每个不锈钢宣传栏离地面高 2
宣传画面高 1
(3)材料结构: 宣传栏支架采纳 1
2 不锈钢焊接,4 厘铝塑板封面,阳光板做顶
(4)数量:钦州学院[西校区]校院通道左侧,即办公楼西侧的围墙边(立地式),设置 15 个样式相同的不锈钢宣传栏; 钦州学院[东校区]饭堂门口(立地式),设置 2 个样式相同的不锈钢宣传栏
第二条甲乙双方合作的内容 (1)钦州学院校院内[西校区]和[东校区]所制作安装的 17 只样式相同的不锈钢宣传栏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出资解决
(2)钦州学院提供上述所设置的宣传栏位置给乙方制作安装 17 只不锈钢宣传栏
(3)钦州学院[西校区]校院通道东侧,即办公楼西侧的围墙边设置 15 只
甲方使用 10 只作为学院宣传之用
乙方利用 5 只作为宣传企业形象及品牌之用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钦州学院[东校区]饭堂门口设置 2 只
甲方使用 1 只作为学院宣传之用
乙方利用 1 只作为宣传企业形象及品牌之用
每个地方的宣传栏所张贴和发布的内容都必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明健康的内容
(5)甲方提供上述所设置宣传栏的位置时间为五年,即从 2024 年 5 月